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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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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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宣读起诉书,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永检刑诉【2023】XXX号……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张小天、李小年和王小山(均化名)三人的刑事责任”。
在“六一国际儿童节”之际,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永宁县人民法院、永宁县闽宁镇第二中学共同组织开展以“预防校园欺凌”为主题的模拟法庭在永宁县闽宁二中报告厅开庭。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模拟法庭的形式举办“检爱同行,共护花开”检察开放日活动,邀请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教育、民政、共青团及妇联等十二家单位负责人参加观摩。
随着法槌敲响,闽宁二中的同学们全身心的代入自己所饰演的角色,充分展现“以案说法”的穿透力。模拟庭审过程中,审判长声音响亮,准确把控庭审节奏;公诉人语言铿锵有力,有理有据出示证据、发表公诉意见;辩护人声音沉稳,条分缕析为被告人进行辩护;法定代理人语气诚恳,检讨家庭教育的失职;被告人态度端正、诚心悔过……严肃流畅的庭审,吸引了同学们的目光,加深了同学们对预防校园欺凌的自我防护意识,实现了法治宣传的教育意义。
经过法庭调查、当庭辩论、当庭宣判等程序,生动的再现了庭审的每一个环节,完整地模拟了整个庭审过程。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肖声对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进行了点评总结,就模拟案例再次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,呼吁同学们拒绝校园欺凌、从一言一行做起,同时告知同学们,法律在每一个人的身边,既是规范行为的标准,也是保护权利的武器,在平时的学习、生活中,一定要树立法治意识、牢记规则意识,学法、守法、知法、用法!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倾力打造“未爱方舟”未成年人检察品牌,用爱渡航、用爱导航、用爱护航,用法滋润、用法浇灌,助力未成年人向阳而生,健康成长。此次模拟法庭改变了之前满堂灌式的普法宣传模式,让同学们通过现场参与的方式身临其境感受司法的庄严,充分认识到校园霸凌的危害和后果,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,做崇法、尚法的新时代青少年。